消防用电的可靠性是保证建筑消防设施可靠运行的基本保证。“消防用电”包括消防控制室照明、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探测与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疏散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设施、设备在正常和应急情况下的用电。
二级负荷供电(供电方式):
1.采用两回路供电,且变压器为2台(2台变压器可不在同一变电所);
2.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较困难的条件下,允许单回路6kV及以上专线架空线或电缆供电。
当采用架空线时,可为单回路架空线供电;当用电缆线路供电时,由于电缆发生故障恢复时间和故障点排查时间长,故应采用两条电缆组成的线路供电,并且每条电缆均应能承受100%的二级负荷。
消防供配电要求这部分内容不多,但一消考试常考,考题整体不难。这里,小编将考点特给大家总结出来。
一、消防用电负荷等级
一级负荷供电(供电方式):
1.电源来自两个不同的发电厂。
2.电源来自两个区域变电站(电压在35kV及以上)。
3.电源一个来自区域变电站,同时另设一台自备发电机组。
一级负荷供电(适用场所):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
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3.一、二类城市交通隧道。
4.一级大型石油化工厂;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大型物资仓库等。
5.地铁的消防用电负荷应为一级负荷。其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变电所操作电源和地下车站及区间的应急照明用电负荷应为特别重要负荷。
6.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人防工程,其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
7.Ⅰ类汽车库、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机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二级负荷供电(适用场所):
1.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2.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3.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
4.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6.三类城市交通隧道;
7.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5000㎡的人防工程可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三级负荷供电(供电方式):
采用专用的单回路电源供电。
三级负荷供电(适用场所):
除规范要求使用一级、二级负荷供电外的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等。
二、消防供配电要求
消防用电设备配电装置设置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处或变配电所处。
应急电源配电装置与主电源配电装置分开设置,无法分开设置而需要并列设置时,分界处要设置防火隔断。
消防用电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当采用自备发电设备作备用电源时,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当采用自动启动方式时,应能保证在30s内供电。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的供电,应在各自的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其他消防设备的电源应能在每个防火分区配电间内自动切换。
工作电源与应急电源之间,要采用自动切换方式,同时按照负载容量由大到小的原则顺序启动。电动机类负载启动间隔宜在10s~20s之间。
消防负荷的配电线路不应设置过负荷保护、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和过欠电压保护装置。应设短路保护。
消防配电干线宜按防火分区划分,消防配电支线不宜穿越防火分区。
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应独立设置;
按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宜独立设置。消防配电设备应设置明显标志。
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泵和消防电梯要由变配电站或主配电室直接出线,采用放射式供电;防烟排烟风机、防火卷帘以及疏散照明可采用放射式或树干式供电。
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和正压送风机等设备不能采用变频调速器作为控制装置。
电动机类的消防设备不能采用EPS/UPS作为备用电源。电动机消防水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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