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闭式细水雾系统的基本设计参数
(1)当喷头的设计工作压力不小于10MPa时,闭式系统可根据喷头的安装高度按下表的规定确定系统的最小喷雾强度和喷头的布置间距;当喷头的设计工作压力小于10MPa时,应经试验确定。
(2)闭式系统的作用面积不宜小于140m²。
(3)每套泵组所带喷头数量不应超过100只。
2.细水雾系统全淹没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的基本设计参数
(1)采用全淹没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其防护区数量不应大于3个。
(2)单个防护区的容积,对于泵组系统不宜超过3000m³,对于瓶组系统不宜超过260m³。当超过单个防护区最大容积时,宜将该防护区分成多个分区进行保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类型 系统的设计参数
各分区的火灾危险性相同或相近 可根据其中容积最大分区的参数确定
各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存在较大差异 应分别按各自分区的参数确定
(3)开式系统采用全淹没应用方式时,防护区内影响灭火有效性的开口宜在系统动作时联动关闭。当防护区内的开口不能在系统启动时自动关闭时,宜在该开口部位的上方增设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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