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发生福利费支出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福利费”贷“现金等”
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及标准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包括: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不属于职工福利费开支的情况:1、退休职工的费用;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3、职工劳动保护费;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5、职工的学习费;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
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分录,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
1、如果执行新会计准则, 会计分录如下:
(1)发生福利费支出时
借: 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福利费
贷:现金等
(2)月末,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 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福利费
(3)结转损益时
借: 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福利费
2、如果执行原 企业会计制度,福利费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
(1)如果提取,按以前 会计分录做。
(2)如果不提取,发生的福利费支出,直接计入“ 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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